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乳粉业发展的意见

2020-03-19 admin 未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全省乳粉业发展的意见
 
冀政〔2013〕5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全省乳粉业快速健康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
 
我省气候条件适宜、饲草饲料资源丰富,是重要的奶牛养殖优势区域,奶牛存栏和奶类产量均居全国第三位,发展乳粉业具有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促进我省乳粉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乳粉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占有率,事关乳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事关民生改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奶业发展,推进奶牛规模养殖,整治乳品行业秩序,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但总体来看,与消费者期望相比、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乳粉加工能力低,13家企业年产乳粉2.72万吨,仅占全国总量的2%;标准化养殖水平低,70%以上的奶牛为小区式分户饲养,单产仅为发达国家的60%;企业奶源自给率低,自有奶源比例只有14%;乳粉市场占有率低,市场份额不足1%,行业竞争力较弱。
 
当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乳粉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我省乳粉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乳粉业发展的新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进乳粉业加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乳粉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打造知名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为目标,以增强研发能力、创新体制机制为支撑,坚持提质增量并重、扶优汰劣并举,加快奶源基地建设,壮大加工龙头企业,构筑全产业链模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依靠科技,强化支撑。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和养殖模式,强化乳粉产业科技创新,改造提升设施装备,引进培育高端人才,提高产业体系科技水平。
 
培育品牌,引导消费。大力实施乳粉品牌创建工程,综合运用质量安全管理、广告营销宣传等手段,把优势品牌树起来,使消费者信心提起来。
 
加强监管,保障质量。严格落实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实现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无缝隙监控。
 
系紧纽带,促进合作。着力培育奶牛养殖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小区转型升级,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乳制品企业与奶牛养殖场一体化经营。
 
(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省乳粉产能达到20万吨(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10万吨),质量抽检合格率100%。培育2至3个乳粉“中国驰名商标”。建设生产乳粉用标准化规模奶牛场600个,存栏泌乳牛25万头,平均单产7吨,生鲜乳蛋白含量3.2%以上、乳脂率3.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一流奶源基地。
 
1建设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围绕乳粉加工龙头企业需求,瞄准国际质量标准和先进饲养模式,以滦南、滦县、丰润、张北(含察北管理区)、沽源(含塞北管理区)、丰宁、行唐、徐水、望都、武强10个存栏10万头左右和有发展潜力的奶牛养殖大县为重点,通过乳品企业建基地、养殖大户扩规模、奶牛小区抓改造,建设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配备全混合日粮饲喂机械、奶牛卧床、牛舍冷风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防疫条件和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达到标准要求。全部饲喂苜蓿等优质牧草和全株青贮玉米,采用优质冻精选种选配,全部实施生产性能测定,与省内乳粉企业签订生鲜乳收购合同。2015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建或建立利益联盟的基地奶源要达到100%。
 
2扩大优质饲草种植。加强政策引导,在黑龙港流域和坝上地区,大力发展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支持奶牛场通过土地流转、租赁、订单等方式,种植青贮2号、农大108等专用玉米品种。鼓励草业公司购置先进收割、加工设备,提高饲草加工水平。到2017年全省新增紫花苜蓿种植面积25万亩、饲用玉米40万亩。
 
3规范奶站运营。新建养殖场要同步建设高标准奶站,现有奶站要配齐设施设备,安装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和生鲜乳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乳粉企业严格执行购销合同,实行优质优价,及时公布收购价格,对合同奶站要全程监控,保证生鲜乳质量。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二)做大做强乳粉加工企业。
 
1开展战略合作。鼓励乳粉企业兼并重组、盘活闲置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引导企业抓住市场整合的有利时机,加强与知名乳粉企业的沟通对接,主动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制定优惠政策,改善发展环境,吸引大型乳粉企业到石家庄、张家口等奶牛养殖优势区域和乳粉加工基础较好的地区投资建厂。到2017年,全省建成君乐宝等2至3家年产5万吨以上的乳粉企业集团。
 
2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建设乳粉加工项目,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力促如期达产达效。优先支持企业实施技改扩容,自建奶源基地,延伸产业链条。新上乳粉生产线必须符合《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严格行业准入,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认真抓好乳粉企业审核清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3加快技术创新。支持企业购置先进的鲜奶分离、浓缩蒸发、喷雾干燥、密闭包装自动化生产设备。新建、扩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都要建立研发机构,增加科技投入,开展生产工艺、产品功效、质量保障等科研攻关,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引导企业与食品科研机构加强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技术转让推广应用平台。
 
4强化内部管理。支持乳粉企业购置先进检验设备,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督促企业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原料与产品查验、出厂检验、购销台帐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行HACCP和GMP管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可追溯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评估,严厉打击添加违禁物行为。
 
5培育知名品牌。引导龙头企业增强主体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着眼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调整产品结构,开拓高端市场,强力打造知名乳粉品牌。搞好产品策划,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产品,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引导企业开发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切实加强品牌保护。
 
(三)加强乳粉流通体系建设。
 
1健全销售网络。支持乳粉企业巩固大中城市消费市场,积极挖掘农村消费潜力。鼓励企业设立乳粉专营店,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专柜销售试点,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在全省逐步推广。支持企业与大型超市开展合作,设置知名品牌乳粉专柜。
 
2创新营销方式。引导乳粉企业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推出新产品和特色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支持企业开发生产车间旅游项目,纳入当地旅游线路。组织消费者参观乳粉企业和奶牛养殖基地,通过零距离体验,取得认同和信赖,扩大品牌影响力。
 
3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主体准入和质量监管,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经营单位要认真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销售公示目录之外的婴幼儿配方产品,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乳粉,必须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规范乳粉经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粉违法行为。
 
4严格追溯制度。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信用档案,相关部门要实行监管信息公开共享,及时披露企业违法信息。发现问题产品,严格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追偿。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推进乳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奶源基地和乳粉企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要求,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市、县也要成立相关协调机构。
 
(二)强化政策支持。新建、扩建标准化奶牛场,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转用审批手续。新建、扩建年产3万吨以上的乳粉加工企业,用地指标由省、市优先安排。省内企业新建、扩建乳粉生产项目,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农技及阳光培训工程资金用于奶牛养殖、牧草种植培训的比例不低于5%。农机补贴资金用于奶牛养殖、奶站、牧草加工设备购置补贴的比例不低于10%。公安交管部门对乳粉运输车辆进城免费发放通行证。
 
(三)强化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把乳粉企业列为优先支持对象,政策性银行要调整信贷结构,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生鲜乳收购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有效抵押担保范围,推广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乳粉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省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要积极为新建、扩建奶牛养殖场提供担保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加强股份制改造,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为奶牛养殖场、乳粉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四)强化资金投入。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2亿元,设立推进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振兴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治理等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乳粉企业技改和新建、奶牛场和饲草基地建设。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乳粉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资乳粉产业。相关市、县也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当地乳粉业发展。
 
(五)强化质量保障。加强奶牛养殖投入品管理,完善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大监测频率,严厉打击添加违禁物质行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乳粉企业要全面开展原料检测、生产过程动态检测、产品出厂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全面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监测和定期监督抽检制度,抽检范围覆盖全部企业、全部品种。
 
(六)强化宣传引导。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定期发布生鲜乳及乳粉质量检测信息,乳粉企业要主动公开质量信息。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各地奶牛养殖、乳粉加工、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有关部门要加强乳品质量安全舆情收集和研判,准确判断舆论态势和舆情走向,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2013年9月22
乳粉产业发展资金筹措及补贴方案
 
2014年至2017年,每年安排4.225亿元,重点支持乳粉企业发展、建设优质奶源和饲草基地、完善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3类项目。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整合现有项目资金3.025亿元(工业企业技改资金中安排0.8亿元、争取国家产业振兴或从省战略新兴产业资金中安排0.8亿元,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资金中安排0.405亿元、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资金中安排0.42亿元,环境保护资金中安排0.6亿元)。
 
一、支持乳粉企业发展补贴
 
对取得乳粉生产许可证、自有及建立利益联盟的奶源达到100%、取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乳粉企业,在购置检验监测设备、科研开发、人才技术引进、品牌创建和产品营销等环节予以补贴。对现有年产1万吨以上、新建或技改达到3万吨以上的乳粉企业,分别一次性补贴5000万元和1亿元。
 
二、建设优质奶源及饲草基地补贴
 
(一)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建设。2013至2017年支持建设存栏泌乳牛400头以上的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600个。对达到规定标准并与乳粉企业签订生鲜乳购销合同的配套奶牛场,每头泌乳牛补贴基本建设费2000元,每年平均补贴6.25万头。
 
(二)饲草基地建设。每年支持发展优质苜蓿6.25万亩,对种植优质品种、单片3000亩以上,每亩补助600元。每年种植优质专用青贮玉米40万亩,对种植优质品种、单片1000亩以上,与配套奶牛场签订购销合同的,每亩补贴玉米种子款50元。
 
(三)每年安排生产乳粉用优质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设备购置费500万元。
 
三、建设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补贴
 
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补贴在环境保护资金中安排。